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4号)第三条规定,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开票方和受票方需要纸质发票的,可以自行打印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版式文件,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税务机关监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
也就是说,企业如果收到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以自行打印版式文件纸质发票做原始凭证,其中版式文件已经按规定盖发票专用章,不需要打印后再另加盖发票专用章。
1、发生保险事故后,相应损失首先应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2、法律依据:
3、《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4、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电子保单是登录保险公司官方网站,验证通过个人信息后,可以下载并打印的。同时也可以到保险公司去打印,让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协助操作。
电子保单和纸质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成功投保后通过保险公司也可以查询到投保记录,是可以作为投保的保险凭证的。
保险公司代收车船税是有发票的。只不过车船税是由保险公司代收,在保险发票的总金额下面的地方是有注明的,但税务是认可的。保险公司是缴纳营业税的,营业税与车船税都是地税税种,所以保险公司可以讲车船税与保费开在同一张发票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