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若购买政策性住房,应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申请贷款前6个月足额连续缴存,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
2、若购买非政策性住房的,应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申请贷款前12个月足额连续缴存,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
3、若为在职期间在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也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4、借款申请人须具有北京市购房资格。
5、借款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下同)名下无住房贷款记录(包括商业性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且在本市无住房的,按首套房贷款政策办理。
根据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在北京申请公积金贷款需满足以下条件:
1、借款申请人申请时应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含)以上且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离退休人员,离退休前曾经缴存过住房公积金;
2、借款申请人须具有北京市购房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支付所购住房的房款;
3、借款申请人夫妻名下没有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含政策性贴息贷款);
4、借款申请人夫妻名下已有的贷款记录(包括商业性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及本市住房情况,应符合下表要求;同时,对于离婚日期为2017年3月24日(含)以后的借款申请人,在离婚一年内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按二套房贷款政策执行。
有下列情况之一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1)未缴存住房公积金;
(2)虽缴存,但缴存住房公积金时间不符合要求;
(3)在本市有2套及以上住房;
(4)有2笔及以上住房贷款记录;
(5)有住房贷款记录及在本市有住房,且非同一套住房;
(6)所购住房有纠纷或经查封的;
(7)不能提供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有效担保方式;
(8)非购房人不能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如子女购房,不能由父母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1、借款人可以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2、借款人可以提供北京市的有效居住证明文件,如居住证等。
3、借款人要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
4、借款人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借款人拥有合法稳定的收入来源,具备偿还贷款的的能力。
6、借款人有足够支付贷款机构规定的购车首付自筹金。
1、年满18周岁,有独立的行为能力。
2、申请人在北京无产权(如已出售公寓至少3年)或家庭人均居住面积不超过15平方米。
3、离婚的申请人,除再婚或者其前任再婚外,至少有3年的离婚时间。
4、申请人的家庭人均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3口人的家庭收入在10万元以下,4口人的家庭收入在13万元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