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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还部分社保费的账务处理(个税返还的账务处理)

时间:2023-06-27 来源:互联网 作者:凌山子

返还部分社保费做之前缴纳社保,计提社保的相反分录。

返还部分社保的账务处理是,

借:银行存款,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

冲销之前计提的账务处理是,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

贷:管理费用等科目。

返还部分社保费的账务处理

个税返还的账务处理

1、借:银行存款;

2、贷:其他应付款。

3、分配的时候:

4、借:其他应付款;

5、贷:现金或其他科目。

6、2、 若不分配给办税人员,应计入本单位收入:

7、借:银行存款;

8、贷:营业外收入。

收到社保返还的稳岗补贴账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企业收入稳岗补贴时,如果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分录为,

1、取得补贴时,

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稳岗补贴。

2、支出该项费用时,

借:管理费用-缴纳社会保险费,

贷:银行存款。

借:递延收益—稳岗补贴,

贷: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利得。

企业收到税收返还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企业收到税收返还账务处理:

一、企业收到的返还的消费税等原计入""税金及附加""科目的各种税金,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消费税、城建税等,

借:税金及附加 借方红字,

贷:应交税费-消费税、城建税等 贷方红字,

二、企业实际收到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税后返还的增值税或直接减免的增值税,记入""营业外收入""科目的贷方,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

期末""营业外收入""贷方发生额反映实际收到或直接减免的增值税,期末由本科目借方结转至""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会计分录如下:

借:营业外收入,

贷:本年利润,

三、出口企业销售出口货物,按规定向税务机关办理""免、抵、退""税申报所计算得出的应退税额,实际收到应退回的增值税消费税等时,计入""应收出口退税款""科目贷方,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出口退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