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还部分社保费做之前缴纳社保,计提社保的相反分录。
返还部分社保的账务处理是,
借:银行存款,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
冲销之前计提的账务处理是,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
贷:管理费用等科目。
1、借:银行存款;
2、贷:其他应付款。
3、分配的时候:
4、借:其他应付款;
5、贷:现金或其他科目。
6、2、 若不分配给办税人员,应计入本单位收入:
7、借:银行存款;
8、贷:营业外收入。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企业收入稳岗补贴时,如果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分录为,
1、取得补贴时,
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稳岗补贴。
2、支出该项费用时,
借:管理费用-缴纳社会保险费,
贷:银行存款。
借:递延收益—稳岗补贴,
贷: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利得。
企业收到税收返还账务处理:
一、企业收到的返还的消费税等原计入""税金及附加""科目的各种税金,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消费税、城建税等,
借:税金及附加 借方红字,
贷:应交税费-消费税、城建税等 贷方红字,
二、企业实际收到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税后返还的增值税或直接减免的增值税,记入""营业外收入""科目的贷方,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
期末""营业外收入""贷方发生额反映实际收到或直接减免的增值税,期末由本科目借方结转至""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会计分录如下:
借:营业外收入,
贷:本年利润,
三、出口企业销售出口货物,按规定向税务机关办理""免、抵、退""税申报所计算得出的应退税额,实际收到应退回的增值税消费税等时,计入""应收出口退税款""科目贷方,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出口退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