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技术服务费是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享受相应的加计扣除政策的。未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财税〔2017〕34号 文规定,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研发费加计扣除没有规定必须是高新企业的。
财税〔2017〕34号 文规定,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所以研发费用的办公费是可以加计扣除的。
税务角度可以自己选择加计扣除或不加计扣除,但是对于高新企业认定或是相关其他认定,或想申领补助补贴的话,建议是享受加计扣除或是做好研发费用归集,不过这个要问下当地政策为准。而且亏损是可以5或10年内弥补亏损的,对于未来企业的抵减所得税还是有很大的优惠筹划空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