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润表新增的资产处置收益要增加科目。
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其中新增“资产处置收益”行项目在利润表营业利润前列报。
“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反映企业出售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金融工具、长期股权投资和投资性房地产除外)或处置组时确认的处置利得或损失,以及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及无形资产而产生的处置利得或损失。债务重组中因处置非流动资产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也包括在本项目内。该项目应根据在损益类科目新设置的""资产处置损益""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如为处置损失,以“-”号填列。
根据财政部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其他收益是本次修订新增的一个损益类会计科目,应当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在该项目中反映。该科目专门用于核算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但不宜确认收入或冲减成本费用的政府补助。
利润分配不在利润表上体现,在资产负债表体现。
利润分配指的是企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企业章程、投资者的决议等,对企业当年可供分配的利润进行分配。企业应该设置“利润分配”科目核算企业利润的分配(或亏损的弥补)和历年分配(或弥补)后的余额。
利润分配下设以下明细科目:
1.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2.“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3.“应付现金股利;
4.“盈余公积补亏;
5.“未分配利润;
6.未分配利润(或未弥补亏损)。
1、营业收入:这是大部分公司最重要的收入来源,是企业通过销售产品或对外提供劳务获得的新的资产,其形式通常表现为现金或应收账款等项目。对于判断公司的投资价值,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通常来说营业收入越高,在总收入中占的比例越大,企业越具有投资价值。
2、营业费用:指企业为获得营业收入发生的耗费。这其中占比最大的一般是销售成本,此外还包括原材料耗费、工资和一般费用等。营业费用越少,公司的成本越低,利润也会越大,投资价值也就越大。
3、利润:包括税前和税后两种,税前利润由营业收入与营业费用之差决定,从税前利润中减去税款,再调整非经常项目后,剩余的利润就是税后净利润。净利润越高,说明公司盈利能力越强,股票也越值得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