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计税进项专票在增值税综合服务平台做勾选不抵扣操作,然后价税合计计入成本费用。
简易计税是因特殊行业,无法取得或抵扣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所以采取简易计税的方法来征收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一般纳税人提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
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财税〔2013〕106号文件附件2第一条第六项中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可就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的应税收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这个规定,说明简易计税是能开具3%的专用发票的。
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特殊规定外,简易征收项目(含“营改增”简易征收项目)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自开票纳税人可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符合要求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自行开具专用发票。所以简易计税并不是只能开具普通发票。
简易征收符合条件的能开专票。如果没有税收政策明文禁止,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可以开具税率为征收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特殊规定外,简易征收项目(含“营改增”简易征收项目)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自开票纳税人可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