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构成职务侵占的,因为一旦经法人同意汇入的私人款就不属于公司财产。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职务侵占的构成要件如下:客体要件: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等。
企业的法人代表往公司的账户上汇款,需要根据所转款的性质进行确认,如果法人代表是公司股东,而且该笔款项法人代表确实是按投资款来转账的,企业可以当投资款计入到企业的实收资本科目,如果是借款则,计入到其他应付款科目。如果是其他性质的,则根据具体业务来确认对应科目和分录。
关于公司提供担保问题,公司法是有规定的。如果公司对外提供担保,须经过公司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决议,具体由谁决策,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但如果公司是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则必须由股东会进行决议。
如果规定是董事会决议的,则不需通知全体股东,如果是股东会决议的,则须通知全体股东。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十六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公司备用金是不可以随意转到法人代表个人账户的。公司备用金转到法人代表个人账户,那就不是取现,而是按法人代表向单位借款处理。公司的备用金是需要通过填写现金支票或者取款单的方式办理取现才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