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税法规定,房产税的计算方法有以下两种: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计算。其计算公式为:年应纳税额=房产账面原值×(1-30%)×1.2%。按租金收入计算,其计算公式为:年应纳税额=年租金收入×适用税率(12%)。
计算房产税土地的方法如下:
1、从价计征:从价计征是按房产的原值减除一定比例后的余值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年税率1.2%。
2、从租计征:从租计征是按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
3、土地使用税的计算方法:征收标准即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即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规定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
4、大、中、小城市以公安部门登记在册的非农业正式户口人数为依据,按照国务院颁布的《城市规划条例》中规定的标准划分。人口在50万以上者为大城市;人口在20万至50万之间者为中等城市;人口在20万以下者为小城市。
5、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市政建设情况和经济繁荣程度在规定税额幅度内,确定所辖地区的适用税额幅度。经济落后地区,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可适当降低,但降低额不得超过上述规定最低税额的30%.经济发达地区的适用税额标准可以适当提高,但须报财政部批准。
根据税法规定房产税率有两种计算方法:
1、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计算,其计算公式为:年应纳税额=房产账面原值×(1-30%)×1。2%。
2、按租金收入计算,其计算公式为:年应纳税额=年租金收入×适用税率(l2%)。
房产税税率采用的是比例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
房产税的征收标准有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的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浙江省规定具体减除幅度为30%。
房产税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年税率1.2%。房产税的计算方法:
1、从价计征
从价计征是按房产的原值减除一定比例后的余值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年税率1.2%。
2、从租计征
从租计征是按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
没有从价计征的换算问题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其余均从次月起缴纳。
个人出租住房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