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解除条件有以下几点:第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第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第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1、劳动合同期限。
2、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主要包括劳动安全卫生的设施、设备及防护措施,女工和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以及为劳动者提供的保证生产任务顺利进行的各种物质条件和生产环境;
4、劳动报酬。包括劳动者的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内容。
5、社会保险。
6、劳动纪律。包括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等内容及其执行程序。
7、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主要指劳动合同期满或者法定终止条件或当事人约定条件出现,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即行消灭,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8、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合同的解除实训的依据是劳动法,具体有五种解除方式:
1、双方合意解除劳动关系,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2、过失性、非过失辞退;
3、裁员和辞职,用人单位濒临破产或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
4、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5、劳动合同终止导致劳动关系的自然解除。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2、(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3、(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4、(三)劳动合同期限;
5、(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6、(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7、(六)劳动报酬;
8、(七)社会保险;
9、(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10、(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