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交增值税借方表示减少。
未交增值税是“应交税费”的二级明细科目,该科目专门用来核算未缴或多缴增值税的,平时无发生额,月末结账时,当“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为贷方余额时,为应缴增值税,应将其贷方余额转入该科目的贷方,反映企业未缴的增值税;当“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为多交增值税时,应将其多缴的增值税转入该科目的借方,反映企业多缴的增值税。
表示应缴增值税属于负债类科目。负债类科目余额如果是贷方余额,表示你单位欠债。
借方余额的出现有几种:
一、是应付款科目,先付款而未收到发票或付款总额小于收发票总额;
二、是应交税金科目,有预缴税金、或进项税大于销项税长生的留抵税额,或已缴纳税款而未计提税金等情况。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借方一般在企业结转预交增值税和实际缴纳增值税的时候出现,月份终了,将当月预缴的增值税额自“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科目转入“未交增值税”科目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当月交纳以前期间未交的增值税额,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企业的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月份终了自“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转入的未交增值税额。其计算方法为:当期未交增值税额=当期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额)-以前期间留抵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