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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释刑罚要怎么执行(如何执行假释)

时间:2023-05-28 来源:互联网 作者:惠忠君

1、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由该犯罪分子户口所在地或者常年居住地的公安机关进行监督执行。

2、在假释考验期内,如果犯罪分子再犯新罪的,应当撤销假释,将犯罪分子收监执行,将原来没有执行的刑罚与对新罪所处的刑罚,按照数罪并罚的规定,重新确定应当执行的刑罚。

3、如果犯罪分子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但还没有构成新的犯罪的,公安机关可以向原判人民法院提出撤销假释的建议,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假释的,由公安机关将犯罪分子送到原来执行的监狱收监。

4、如果没有发生上述情形,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由公安机关向犯罪分子和当地群众、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公开宣告假释期满。

5、【法律依据】

6、《刑法》第八十二条,对于犯罪分子的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九条规定的程序进行。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假释。

假释刑罚要怎么执行

如何执行假释

1、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十年。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

2、【法律依据】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条: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暂予监外执行期间可以假释吗

暂予监外执行期间一般不可以假释。对于已经被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正常情况下不会再准予假释;如果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消失被收监后,符合假释条件的,经法院审理后,才可以予以假释。

假释什么意思

1、假释是一个法律用语。对服徒刑未满的罪犯,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暂予释放的措施。假释期间,如不再犯罪,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否则,便将前后所判处的刑罚合并执行。

2、由于表现好或其他原因而提前释放犯人,若犯人从释放到刑满期间内不再犯罪,可认为服刑期己满,否则两罪合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