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贷款待放款是指公积金贷款金额还没有发放下来,公积金中心正在为用户匹配贷款资金。也就是说,必须等状态变为已放款才能算是借款成功了。而没有放款的话,都不能算是公积金申请成功,没到账以前还是充满着变数。
当然,只要用户通过了贷款审核,哪怕放款的时间稍长,一般来说都是会放款的,极少出现放款失败的情况。
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一般在签订贷款后的1-2个月放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上海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为:
1、符合购买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房的条件,并已按相关规定签订《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房预(出)售合同》;
2、借款人必须是产权人之一;
3、符合现行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的条件,即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在申请贷款前六个月应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
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以买期房。具体购买流程如下:
1、申请人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申请、填写申请表;
2、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后向申请人发放委托通知书;
3、申请人领取通知书后携带所有原件到当地的银行签订合同等、同时在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
4、申请人持签定好的合同等到房屋出卖人处盖章;
5、申请人持保证后的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到当地宿迁市房地产管理处办理抵押登记;
6、申请人持登记后的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和公到当地的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领取划款通知书,最后持划款通知书到银行办理划款手续。
期房一般指在建的、尚未完成建设的、不能交付使用的房屋。即指开发商从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始至取得房地产权证(大产证)为止,在这一期间的商品房称为期房,消费者在这一阶段购买商品房时应签预售合同。一般情况下,期房的价格较低,挑选余地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