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提:
借: 管理费用——单位社保费等,
贷: 应付职工薪酬——单位社保费,
发放工资: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其他应收款——个人社保费,
贷:银行存款,
上交:
借:应付职工薪酬——单位社保费等,
借:其他应收款——个人社保费,
贷:银行存款。
个人缴纳社保不需要计提,工资按给员工实际要发放的数额计提,不用另外计提,因为这部分是员工自己工资承担的。新准则规定: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并确认相应负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财会【2006】18号文件,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二主要账务处理,2211应付职工薪酬。
1、本科目应当按照“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职工福利”、“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解除职工劳动关系补偿”、""非货币性福利""、""其它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 等应付职工薪酬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2、企业发生应付职工薪酬的主要账务处理,(一)生产部门人员的职工薪酬,借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劳务成本”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由在建工程、研发支出负担的职工薪酬,借记“在建工程”、“研发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管理部门人员、销售人员的职工薪酬,借记“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3、企业发放职工薪酬的主要账务处理,(一)向职工支付工资、奖金、津贴、福利费等,从应付职工薪酬中扣还的各种款项(代垫的家属药费、个人所得税等),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其他应收款”、“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等科目。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从以下规定可以看出,企业在计提社保时,会计分录是,借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劳务成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在建工程”、“研发支出”等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 科目。
企业在缴纳社保时,会计分录是,借记“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 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
工会经费基数工资总额中是包含个人缴纳的社保的,职工工会经费的计数基数是应发工资总额,不是实际发放工资数额。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是计入成本费用的工资薪金总额,而不是实际发放工资部分。按照相关要求,工会经费是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提取。计算计提要求的工资总额不是扣除了社保、公积金和个税后的余额,而是在没有扣除这些之前的工资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