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是根据有关规定应在基本建设投资中支付的,并列入建设项目总概预算或单项工程综合概预算的,除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和设备工器具购置费以外的费用。包括:土地、青苗等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建设单位管理费、研究试验费、生产职工培训费、办公和生活家具购置费、联合试运转费、勘察设计费、供电贴费、施工机构迁移费、矿山巷道维修费、引进技术和进口设备项目的其他费用等。
建设法规基本特征:
1、科学性:建设技术法规的制定来自大量的科学论证与工程实践检验,是建设业执业人员普遍遵守的科学规范。
2、标准性:所规定的内容是人们普遍接受的技术标准,包括国家标准、国际标准、专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及企业标准,所采用的术语、符号、代号、方法是规范统一的。
3、系统性: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作为一个工程项目,从项目论证到设计、施工、验收等各个环节的技术法规相互衔接、相互制约。
4、稳定性:作为法律,一方面体现国家统治阶级的意志,另一方面建设技术法规作为人们认识自然、改造自然的科学总结,又是人们普遍接受和认可的统一规范。
⑴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阶段,对建设工程项目投资所做测算称之为“投资估算”;
⑵初步设计、技术设计阶段,------称之为“设计概算”;
⑶施工图设计阶段,------称之为“施工图预算”;
⑷投标阶段,------称之为“投标报价”;
⑸承包人与发包人签订合同时形成的价格,称之为“合同价”;
⑹合同实施阶段,承包人和发包人结算工程价款时形成的价格称之为“结算价”;
⑺工程竣工验收后,实际的工程造价称之为“竣工决算价”。
工程建设的特点:生产的流动性;产品的形式多样;施工技术复杂;露天和高处作业多;机械化程度低。
工程建设是指为了国民经济各部门的发展和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而进行的有组织、有目的的投资兴建固定资产的经济活动,即建造、购置和安装固定资产的活动以及与之相联系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