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人们对于房产的产权意识越来越强了,社会各界也比较关注共有产权的问题,都在咨询共有产权是否可以入学、是否可以落户等,而关于这个问题住建委明确表示,若是共有产权住房也是属于产权类住房,同样可以入学、落户的,那么共有产权住房的申请条件是什么呢?一起和小编去看看吧!
共有产权住房申请条件(并且有符合以下条件)
1、先需要申请人应该要具有完全民事的行为能力,并且申请的家庭成员必须要包括夫妻双方和未成年子女等。
2、若是单身家庭申请购买的话,那么需要申请人应当年满30周岁才能满足条件。
3、申请的家庭需要符合本市住房限购的条件,并且要求申请的家庭成员名下都没有任何住宅房产,同时限制申请的是,一个家庭就只能够购买一套共有产权的住房。
什么是共有产权住房
共有产权住房主要是指地方政府让渡出一些土地,拿去出让收益,再以较低的房价为一些符合条件的保障家庭提供房源,然后满足条件的保障对象家庭需要和地方政府签订房屋合同,合同上有体现双方的产权具体份额以及后续若是要买卖房屋的条件,还有就是所得价款的分配份额,其中就有房屋产权是按照一定的比例由政府和市民持有。简单的说,就是政府和市民各持一定的产权比例,房子的使用权属于市民,这样市民就可以以低价获得使用权及一定比例的产权。
小编结语:以上内容就是关于共有产权住房申请条件的相关内容介绍,希望能够帮助到您。相信通过以上内容后,您会对共有产权住房申请条件有更多的了解,可以参考看看。
共有产权住房申请条件是什么,说明如下:
1、单身家庭申请购买的,申请人应当年满30周岁。
2、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
3、申请家庭应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条件且家庭成员名下均无住房,一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共有产权住房。
相关说明:
1、共有产权住房是指地方政府让渡部分土地出让收益,然后以较低的价格配售给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家庭,由保障对象家庭与地方政府签订合同,约定双方的产权份额以及保障房将来上市交易的条件,以及所得价款的分配份额,而房屋产权可由政府和市民按一定比例持有。
2、一般来说共有产权房低于市场价,政府和购房人各持一定比例的产权,房屋的使用权归购房者。
上海市共有产权住房怎么申请1、申请受理;2、初审核查;3、初审公示;4、初审结果;5、复审核查与公示;6、复审结果;7、初审和复审的中止及后续处理;8、申请户登录后的复核;9、抽查;10、轮候;11、选房;12、签订合同及相关附件。
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化本市住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完善住房供应体系,规范共有产权住房建设和管理,满足基本住房需求,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六部委《关于试点城市发展共有产权性质政策性商品住房的指导意见》(建保〔2014〕174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共有产权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
由建设单位开发建设,销售价格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商品住房价格水平,并限定使用和处分权利,实行政府与购房人按份共有产权的政策性商品住房。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共有产权住房的规划、建设、销售、使用、退出以及监督管理。
共有产权房买卖的条件即为该房屋所有共有产权人均同意此交易,也就是说是否可以卖要根据共有人来看。
首先按照那个约定自由的原则,如果说那共有产权房的所有的产权人他都同意卖,这个是没违背这个法律规定的,这情况当然是可以卖的。
但是如果共有人有一部分不同意的,另外一部分擅自处分这个房子的,按照法律规定他是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形,比如说这个夫妻共有的财产只有配偶一方同意卖,或者一个家庭共有的财产,就有部分的家庭成员那个同意卖,其他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这种情况他可能会涉及到合同无效。合同同样也会保护第三人,如果这个善意第三人已经支付了相应价款的情况下,那么虽然有部分共有权人没有同意,法院他仍然支持那个善意第三人取得这个房子的所有权。
共有产权房,是地方政府让渡部分土地出让收益,然后低价配售给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家庭所建的房屋。保障对象与地方政府签订合同,约定双方的产权份额以及保障房将来上市交易的条件和所得价款的分配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