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既不叫决算也不叫结算,工程结束叫工程竣工。
2、施工单位办理的叫工程结算,建设单位办理的叫工程决算。
3、施工单位的结算造价人员参与即可,建设单位的决算还需要财务人员参加,决算中不仅仅包括工程实体费用,还有工程投资总额。
工程决算是国家基本建设中的一个重要程序,是对所完成的各类大小工程在竣工验收后的最后经济审核,包括各类工料、机械设备及管理费用等。其内容应包括从项目策划到竣工投产全过程的全部实际费用。
工程价款的结算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按月定期结算。按月定期结算是指每月由施工企业提出已完成工程月报表,连同工程价款结算账单,经建设单位签证,交建设银行办理工程价款结算的方法。
2、分段结算。分段结算是指以单项工程为对象,按施正形象进度将其划分为不同施工阶段,按阶段进行工程价款结算。
3、竣工后一次结算。竣工后一次结算是指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全部建筑安装工程建设期在一年以内,或者工程承包合同价值在100万元以下的,可以实行工程价款每月预支或分阶段预支,竣工后一次结算工程价款的方式。
【法律依据】
根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13条规定,工程进度款结算与支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按月结算与支付。即实行按月支付进度款,竣工后清算的办法。合同工期在两个年度以上的工程,在年终进行工程盘点,办理年度结算。
2、分段结算与支付。即当年开工、当年不能竣工的工程按照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支付工程进度款。具体划分在合同中明确。
1、“工程结算”属于“成本类”科目。如果“工程施工”科目余额大于“工程结算”科目余额,计入资产负债表的“存货”项目;如果“工程施工”科目余额小于“工程结算”科目余额,计入资产负债表的“预收账款”项目。
2、工程结算是指施工企业按照承包合同和已完工程量向建设单位(业主)办理工程价清算的经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