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描打开手机站
随时逛,更方便!
当前位置:首页 > 百科 > 房产

安置房和小产权房的区别是什么(安置房是什么)

时间:2022-03-13 来源:互联网 作者:爱英氏

市面上有很多不同性质的房屋,例如:安置房、小产权房、经济适用房、公租房、廉租房等等,房屋性质不同,房屋必然也会有所区别,那么安置房和小产权房的区别是什么呢?下面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安置房和小产权房的区别是什么

1、小产权房一般是指在农村和城市郊区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设的用于销售的住房。由于土地使用权在转让时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所以小产权房是无法得到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的产权证的,只能获得由乡政府或者是村委会颁发的房产证,所以也叫做“乡产权房”。

2、其实“小产权房”并不是法律上规定的概念,而是人们在实际生活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由于小产权房子没有房产证,所以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小产权房是没有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的。

3、购买了小产权房的买房人只能拥有该房屋的使用权,而没有房屋所有权。另外国家规定了小产权房是不可以买卖的,小产权房一般只能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之间才可以进行转让。

4、安置房属于经济适用房,是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一般都是由国家统一计划,用地一般实行划拨的方式,而且免收土地出让金,还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

5、安置房一般是指在拆迁的过程当中,政府补偿给被拆迁户的房子,安置房只要通过正规的拆迁程序,被安置人是可以取得房屋的产权证的,并且可以拥有该房屋的所有权。不过取得房产证的时间会比较长一些,一般需要五年左右。拿到房产证以后,该房屋就可以上市进行交易了。

以上就是关于安置房和小产权房的区别是什么的详细介绍,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根据国家规定小产权房是不允许买卖的,而安置房一般只有拆迁户才可以分到,而且是可以买卖的。

安置房和小产权房的区别是什么

安置房是什么

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安置房的转让交易需要在取得该安置房房产证后才可以进行,这时的过户交易与一般的房屋没有任何区别之处。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

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如黄浦江两岸进行的世博会拆迁。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

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

安置房和商品房的区别是什么

1、交易限制不同:很多安置房在交易年限上有很大的限制,安一般规定在几年内不得进行上市转售。商品房则没有这方面的规定,只要是买到的是已经办理过登记的现房,那么就可以上市交易,转手买卖。

2、产权不同:安置房相对于商品房而言,产权上有明显的区别。大部分的安置房其实并不是完全产权,可以理解为具有完全的房屋权,却不一定具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权。而商品房是有完全产权的,也就是具有完全的房屋权和完全的土地使用权,土地性质是出让土地,也就是缴纳了土地出让金。所以,安置房在以后再次交易时,可能需要补缴土地出让金。

3、房屋质量不同:商品房的质量一般都不会存在什么大的问题,但由于安置房的建筑利润受到限制,所以建筑商人通常偷工减料,通过这些操作来增加自身的利润。因此,安置房的房屋质量一般相对较差一些。

4、风险不同:由于安置房存在的很多的交易限制,购买安置房的风险相对于购买商品房而言就会大一些。安置房这类房屋的交易行为容易引起国家的关注,因此就会有相应的规定加以规范这些行为。就算是双方签订了购房合同,但是如果国家法规又规定该房屋不得进行转让的话,那么法律上就可以视为情势改变,从而使得已签订的合同失效。

安置房和回迁房的区别主要是什么

1、产权不同

很多安置房不是完全产权,即具有完全的房屋权,却不一定具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权。很多安置房的土地性质是划拨土地,也就是没有缴纳出让金。安置房在以后再次交易时,可能会被要求补缴土地出让金。

2、质量不同

安置房往往被建设利润限制,因此,建筑商往往能偷工减料就偷工减料以增加利润。加上职能部门不力,造成普遍上安置房的质量不如回迁房。当然,也有比较负责的或者示范工程之类的,质量相对较好的安置房,但是不多。 

3、交易时间不同

不少安置房都有交易时间限制,也就是规定在几年内不得上市转售。回迁房没有这方面的规定,只要是买到的已经办理过登记的现房,就可以上市交易。不过,期房法律上是不允许转售的。

购买安置房要注意,无产权的拆迁安置房可能因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办理产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