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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离婚房产怎么处理(结婚首饰离婚怎么处理)

时间:2022-03-12 来源:互联网 作者:秀艾郎

离婚房产分割有以下情形:

1、一方父母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双方父母出资购房,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分割;

3、一方婚前购买房屋,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4、以按揭贷款方式买的房屋所有权归属是有特殊性的。对于房屋产权的分割,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

5、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只要未过户,依然属于赠与人,不予分割;

6、以父母名义买房,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九条,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结婚离婚房产怎么处理

结婚首饰离婚怎么处理

1、陪嫁物品属于婚前财产的,女方是可以自由处理。聘礼和首饰属于彩礼的范围。离婚在一般情况下,法院不会支持退还彩礼。要符合以下条件法院才会支持退还彩礼。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0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

3、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4、(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5、(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6、(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7、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8、从上述规定来看,双方当事人领取结婚证并同居生活的,只有给付礼彩行为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才符合法定的返还彩礼条件,离婚诉讼一方当事人提出的请求才能得到支持。

结婚债务离婚的时候要怎么处理

结婚债务离婚时处理的依据是:《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三条规定,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除外。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根据以上的法律规定,如果是婚前债务的话,那么夫妻一方是没有必要进行传唤的,如果离婚的时候就需要将双方共同的财产分割清楚就可以不用替对方进行偿还,也没有这个必要。

结婚后在房产证加名字怎么处理

1、有房无贷。需要先准确好身份证、房产证以及结婚证,这三证以及其复印件,双方再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交易中心填写一份共同房产拥有证明,请求房产证增加配偶姓名的申请,窗口工作人员会审核所提交的材料。如果资料没有问题,就可以领取号码排队,凭号码去相关窗口办理即可。

2、有房有贷。在有贷款的房子房产证上加名字,需要先去借贷银行办理抵押手续的变更(需借贷银行的同意才可加名)。注意:办理所需要的费用也分情况,若贷款形式是以公积金贷款的,需另外加100元费用;若是组合的形式贷的款,即公积金+商业贷款,则需要支付200元费用。然后征得同意后才能去房屋交易中心填写申请,其他的房产证加名步骤和有房无贷款的流程相同。

3、最后还要提醒地是。办理房产证上加名字需要的相关费用,其主要基本费用是工本费、地籍图费、贴花费、登记费等,如果办理的比较顺利基本20天左右就可以拿到加名后的房产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