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驾驶证被扣完12分的,必须在收到通知的15日内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学习完后20日内参加科目一考试。
2、拒不参加学习,也不参加考试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驾驶员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被记满12分,首先需要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驾驶员违法行为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为期7天,每天8个学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和相关知识培训。接受7天培训后,还需重新参加科目一考试,考试的内容跟新驾考的学员一样。科目一考试合格后,记分将被清零,并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驾驶员,则需重新参加学习和考试。
说明楼主没有过驾车违法行为,至少没有需要被记分的违法行为。驾驶证的原始状况,都是0分。每发生一次违法行为,就要依据相关法规,被记一定的分数。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分数达到或超12分,就要去学习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4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积记分制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累积记分达到规定分值的机动车驾驶人,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重新考试;考试合格的,发还其机动车驾驶证。对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在一年内无累积记分的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延长机动车驾驶证的审验期。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清分日期是领取驾驶证日期的0点开始更新,更新那一刻,驾驶证就开始进入新的记分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