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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买卖合同该如何审查(买卖合同双方有什么义务)

时间:2023-09-15 来源:互联网 作者:文石桑

第一,审查合同主体,不只是要审查合同主体是否适格;

第二,审查买卖标的物(货物)的基本情况;

第三,审查标的物的数量和计量方法;

第四,审查标的物的技术标准(含质量要求);

第五,审查标的物的包装方式和包装要求;

第六,产品价格及支付期限、地点和方式及交货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第六,审查合同中是否约定验收或者检验的标准、方式、日期;

第七,审查是否约定结算方式;

第八,审查违约责任及解决合同争议的方法;

第九,审查合同落款、署名、盖章等方面。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一百三十条【定义】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对买卖合同该如何审查

买卖合同双方有什么义务

出卖人的主要义务:交付标的物。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买受人的主要义务:支付价款。价款是买受人获取标的物的所有权的对价。受领标的物。对于出卖人交付标的物及其有关权利和凭证,买受人有及时受领义务。对标的物检查通知的义务。

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签订买卖合同时应特别注意以下条款:

1、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及包装方式;

2、标的物的价格、金额、货币及价格术语;

3、标的物交付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4、标的物的保险和运输方式;

5、标的物的检验标准、方法和检验时间;

6、价款支付的时间、地点,支付方式和结算方式。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十二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买卖合同中能约定哪些内容呢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买卖合同的内容除了可以包括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

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外,还可以包括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也就是说,在买卖合同中,只要法律没有禁止性规定,当事人可以根据具体合同的实际情况和双方需要约定有关内容。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