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在报名期间向市自考办提出申请,并附有关证明材料(准考证、毕业证原件、原毕业专业学习成绩或加盖当地人事部门印章的复印件)。市自考办审核后,将有关证明材料、免考考生信息数据库报省自考办审批。课程免考批准后,有关证明材料退还本人,省自考办打印《免考课程合格证》发给考生即可。
自考免考是指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及自学考试专科以上(含专科)的毕业生(及肄业生、退学生)报考自学考试,根据有关规定,可以申请免考已学过并考试成绩合格的有关课程。也就是说,曾经在本校已经考过并合格的相关科目,参加自考时可以申请免考。考生应及时关注考试院发布的免考政策,符合条件的办理自考免考,这对自考是很有利的。
第一步:直接用浏览器搜索关键词“xx自考助学”或者“xx自考助学官网”找到当地的自考助学网;
第二步:提交个人准考证号、身份证号等进行审核;
第三步:审核通过后,通过自考助学线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参加;
第四步:报名参加助学之后,再根据助学的提示,完成学习,便可以获得分数了。
一是学校和县级以上医院出具证明(残疾人须持《残疾证》),因残疾丧失运动能力或因严重伤、病,长期免修体育课的考生,可申请免考。其升学体育考试的分数,按满分45分计入升学总分。
二是平时能参加体育活动,但由于突发生理疾病或意外伤害等原因,一周内确不能参加考试的考生,也可申请免考。其升学体育考试的分数,按升学考试总分15分的60%(即9分)连同学校的过程管理考核得分相加,计入升学总分。往届、外地回青此类免考学生,其体育成绩按升学考试满分45分的60%(即27分)计入升学总分。
三是过于肥胖或患有心血管病等不宜长跑的学生,可由学校和县级以上医院出具证明,申请办理单项免试。经批准后,该项成绩按照60%计算,记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