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名买房合同不能公证。
公证的前提必须建立在合法的基础上,倘若公证事项本身就存在违法情况,那么公证的结果也是无效的。
所以借名买房的合同即使做了公证也是无效的。
【法律依据】
《公证法》第11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1、如果购买的是商品房,该房屋买卖合同为有效合同。因为商品房为自治,买受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志进行购买房屋。
2、如果购买的是经济适用房、拆迁房、回迁房、福利房等带有个人身份的房产,这类房屋买卖合同为无效合同。因为这类房产的购买者需具备一定的资格,没有资格的人借用他人名义进行购买的,有违相关政策和法律。
办理委托书公证委托人必须到场。如果委托人不需到场的话,该委托行为是否委托人真实意思表示则无法审查了。也就是说在甲不知道的情况下,乙到公证处说甲委托乙将甲的房产卖掉,该委托行为是无效的,必须甲带上本人身份证和其他证明材料,亲自到公证处,在公证员的面前亲自在委托书上签名按指印才符合公证程序。办理委托书公证时,受托人不一定需要到场,但是一般情况下要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等个人信息,以方便受托人持公证书办理委托事项时相关单位核实受托人身份。
除以下两种情况外可以不签合同,其他情况应该签合同:
1、房子以前没有产权登记,现在可以直接办理房产证。
2、房子以前有产权登记,现在可以直接过户。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八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