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户一致”,是指户口簿户主必须与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的产权人一致,户口簿地址与产权证地址一致。“人户一致”的确认办法具体如下:
2、新生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新生同一户籍,户主与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的产权人一致;新生的父母和祖父母与新生同一户籍,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的产权人可以是新生的父母或外祖父母;居住在产权单位出具证明安排居住的房屋的,新生的父母及新生户籍地址须与单位产权地址一致,报名时需提供居住地单位的产权资料原件或复印件及入住后的水、电费单据才能予以确认;新生单独户口与房屋产权人一致。
1、现在上小学一年级要六岁。根据2006年6月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
2、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东莞公办小学入学条件具体为:
1、家长要求。父或母有《广东省居住证》,并有合法固定住所、合法固定职业和稳定收入来源,且其父或母一方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遵纪守法;
2、年龄符合要求。申请公办小学入学一年级的东莞人子女必须年满6周岁,已是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校生的新莞人子女,不能申请重读;
3、在小学阶段品行综合评定中评价合格,在小学阶段没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
4、提交申请材料合格。相关部门反馈审核结果后,宣教办统计积分,根据提供的学位数,按申请人的积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并统筹安排到辖区内的公办学校起始年级就读。
1、具有本区常住户籍办理小学生入学所需材料证件:
2、不具有本区常住户籍办理小学入学所需材料证件:
3、报名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