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条件:1、正式办理了离职、退休手续。2、职工及其配偶在公积金中心有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的,所提住房公积金金额应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三)本市无房职工租房自住的;(四)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出资为拥有所有权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
线下查询:成都市市本级成都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成都市二环路北一段四号。028-87706803。锦江区锦江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成都市锦江区天仙桥北路10号。
办理条件:公积金提取条件。1、职工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提取后仍持续缴纳住房公积金;2、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3、职工离休、退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