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继续履行合同的意思表示是指合同当事人希望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的意愿,让违约方继续承担合同的义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守约一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2、违约一方支付违约金;
3、违约一方赔偿因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失;
4、没收定金或者双倍返还定金;
5、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其他解决违约的办法。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请求继续履行合同要看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是否要求继续履行,还可以由当事人根据情况和需要加以选择。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是否可以判决继续履行合同要看情况。如果不存在法律规定的不能继续履行情形的,当事人一方要求继续履行,可以判决继续履行合同。没有出现不能履行的情形时,法院一般会判决继续履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