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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不当得利的利应如何界定(民法典中违约金有上限吗)

时间:2023-07-26 来源:互联网 作者:含海

不当得利的利是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民法典中不当得利的利应如何界定

民法典中违约金有上限吗

一般来说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也就是说违约金的上限是不超过损失的百分之三十。

民法典中合同定金不退如何处理

定金实际上是一种担保方式,如果是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义务,另一方有权不退回定金。如果是收受定金一方不履行义务,应该双倍退还定金。如果存在拒不退还定金的情况,可以选择向被告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民法典中违约金不能超过多少

违约金不能超过实际损失的30%。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