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的普通话水平至少达到二级水平,其中现阶段中小学老师、师范院校的老师和毕业生应达到二级或一级水平,专门教授普通话语音的教师应达到一级水平;普教系统的教师以及职业中学与口语表达密切相关专业的毕业生,普通话水平不得低于二级。
1、中小学及幼儿园、校外教育单位的教师,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二级,其中语文教师不低于二级甲等,普通话语音教师不低于一级;高等学校的教师,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三级甲等,其中现代汉语教师不低于二级甲等,普通话语音教师不低于一级;对外汉语教学教师,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二级甲等。
2、报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二级;师范类专业以及各级职业学校的与口语表达密切相关专业的学生,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二级。
3、普通话是现代标准汉语的另一个称呼,是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官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的通用语。汉语不等同于普通话,推广普通话并不是要人为地消灭方言,主要是为了消除方言隔阂,以利社会交际,与人民使用传承方言并不矛盾。
1、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其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2、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 、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3、个别少数名族地区三级甲等也可以考取,要根据自己所在地区的教育局文件为准。
应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授课能力:包含能否准确把握教学大纲规定的知识点,授课形式是否深入浅出,易于接受,语言是否生动规范,大部分学生是否能听懂,乐于接受等;
2。能否及时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对症下药及时解决问题;
3、所授班级学生考试水平;
4、学生反应口碑;
5、参与相关的教师比赛成绩如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