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抵押登记是机动车所有人将机动车作为抵押物抵押时,当向登记该机动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的登记。机动车抵押登记解除的方法:1、持机动车登记证书、抵押权人和抵押人的身份证明;2、填写机动车抵押或注销抵押登记申请表,盖单位的公章,在相关窗口办理即可。办理汽车抵押手续需要的材料有:1、抵押人和抵押权人身份证明;2、机动车登记证书;3、抵押人和抵押权人依法订立的主合同和抵押合同。办理抵押登记后,该车辆就不能随意的租借或者买卖。
抵押登记:机动车所有人将机动车作为抵押物抵押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该机动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抵押登记。抵押登记解除:持机动车登记证书、抵押权人和抵押人的身份证明,填写《机动车抵押/注销抵押登记申请表》,属于单位的加盖公章,在相关窗口办理就可以了。
1、已经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该机动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
2、(一)改变机动车车身颜色的;(二)更换发动机的;(三)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四)因质量有问题,制造厂更换整车的;(五)营运机动车改为非营运机动车或者非营运机动车改为营运机动车的;(六)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或者迁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区域的。
3、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区域内迁移、机动车所有人的姓名(单位名称)或者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当向登记该机动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
机动车转移登记指的是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于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提交相关资料到指定地点查验车辆,办理转移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应当及时办理转移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