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折扣是销售方为鼓励购货方多购买其货物而给予的折扣,也就是生活中经常说的打几折,或者几折促销。比如企业原价100元的商品,现在按8折销售,售价80元,则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收账款 80,
贷:主营业务收入 80/1、13,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80/1、13*0、13。
首先,折扣销售和商业折扣是一回事,是先折扣,再销售(开票)而另一种折扣方式是,销售折扣(也称现金折扣),是先销售开票,付款的时候折扣。所以两种折扣的做账方法就存在差别,折扣销售(商业折扣)是直接按折扣后的金额,开发票做销售。而销售折扣(现金折扣),是先按照总价款(也就是没有折扣的价款)开发票,确认销售收入,在对方付款,享受现金折扣的时候,将差额计入“财务费用”。其实对于,现金折扣,可以先不开发票,等对方付款的时候,根据付款额开票做账,可以减轻一部分(增值税)纳税负担。
税法规定,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由于此种折扣是在实现销售时同时发生的,买卖双方都按扣减商业折扣后的价格成交,所以会计上对其不需单独作会计处理。又因为发票价格就是扣除商业折扣后的实际售价,故可按发票价格计算销项税额。
销售折扣应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的主营业务收入科目。
1、销货时,全额确认收入、成本: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2、发生销售折让:
借: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应收账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