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权利是指经济法主体在国家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依法具有的自己为或不为一定行为,和要求他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资格。
经济义务是指经济法主体在国家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为了满足权利主体或权力主体的要求,依法必须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责任。
权利的广泛主要体现在这些方面:
1、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2、政治权利和自由。
3、宗教信仰自由。
4、人身与人格权。
5、监督权;社会经济权利;社会文化权利和自由;妇女保护权。
6、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保护;华侨、归侨和侨眷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受国家保护。
实业经济就是以生产制造业(工业生产、农业生产)为主体的经济,我国就是以实业经济为主体的经济,号称“世界工厂”。 金融经济就是以货币流通和信用活动以及与之相联系的经济活动为主体的经济,如美国经济就是典型的金融经济,通过美元的调整,攫取世界经济资源和财富。
经济主体是指在市场经济活动中能够自主设计行为目标、自由选择行为方式、独立负责行为后果并获得经济利益的能动的经济有机体,经济有机体包括与经济活动有关的政府、机构、企业、自然人。
经济主体大致分类:
1、宏观经济主体
从宏观角度看,可以将千千万万个经济主体分为三大类:政府、企业、个人,政府是市场运行和经济关系的管理调节主体,是国民总收入的分配主体,也是市场监管的主体,企业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经济组织,是物质产品和服务的提供者,是社会的生产经营主体,是市场监管的相对人,个人是生产要素的提供者,又是消费主体,在一些情况下,也是市场监管的相对人;
2、微观经济主体
在我国现阶段,微观经济主体包括企业、农户和居民,各微观经济主体通过市场连结在一起,分析微观经济主体的性质和行为,就是分析企业、农户及居民的经济属性和经济行为以及对经济运行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