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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价款的约定包括哪些内容(合同价款约定不明怎么办)

时间:2023-03-29 来源:互联网 作者:向景桑

合同价款的约定包括哪些内容?

合同价款是按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各种取费标准计算、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内容时的价款。

(1)实行招标的工程合同价款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由发承包双方依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在书面合同中约定。

(2)合同约定不得违背招、投标文件中关于工期、造价、质量等方面的实质性内容。招标文件与中标人投标文件不一致的地方应以投标文件为准。

(3)承发包双方在合同条款中,对下列事项进行约定:

①预付工程款的数额、支付时间及抵扣方式;

②安全文明施工费;

③工程计量与支付工程进度款的方式、数额及时间;

④工程价款的调整因素、方法、程序、支付及时间;

⑤施工索赔与现场签证的程序、金额确定与支付时间;

⑥承担计价风险的内容、范围以及超出约定内容、范围的调整办法;

⑦工程竣工价款结算编制与核对、支付时间;

⑧工程质量保证金的数额、预留方式及时间;

⑨违约责任以及发生合同价款争议的解决方法及时间;

⑩与履行合同、支付价款有关的其他事项等。

下面我们列举一道关于一级建造师考试的例题,给大家说明一下这个知识点在考试中的应用,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例题·多选题】根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发承包双方应在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合同价款事项有( )。

A.工程价款的调整因素、方法、程序、支付方式及时间

B.承担计价风险的内容、范围以及超出约定内容、范围的调整方法

C.投标保证金的数额、支付方式及时间

D.工程竣工价款结算编制与核对、支付方式及时间

E.违约责任以及发生合同价款争议的解决方法及时间

【答案】ABDE

【解析】本题的考核点是承发包合同条款约定的内容。

合同价款的约定包括哪些内容?

合同价款约定不明怎么办

1、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2、【法律依据】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3、(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4、(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5、(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6、(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7、(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8、(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劳动合同不得约定哪些内容

除了法律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双方还可协商约定其他条款,但以下条款是法律不允许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

1、定金、保证金(物)或抵押金(物)条款。禁止用人单位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物)或抵押金(物)。对违反的由公安部门和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立即退还给劳动者本人。

2、禁止约定劳动者在未完成劳动定额或承包任务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3、除法定情形外,劳动合同中不得约定由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17条第二款规定: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买卖合同中能约定哪些内容呢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买卖合同的内容除了可以包括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

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外,还可以包括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也就是说,在买卖合同中,只要法律没有禁止性规定,当事人可以根据具体合同的实际情况和双方需要约定有关内容。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