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点。例如,初次领证日期是2018年8月1日,记分清零日期是2019年8月1日24点。下面是有关驾驶证清分的详细介绍:1、记分周期: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五条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2、罚款转移:第六十九条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驾驶证清分日期的意思是指年检前没有被记满12分的情况下,可以进行清除分数记录。下面是有关驾驶证清分日期的详细介绍:
清分日期是领取驾驶证日期的0点开始更新,更新那一刻,驾驶证就开始进入新的记分周期。
驾驶证的日期是考完科目四合格后的当日,确定机动车驾驶证档案编号,制作机动车驾驶证,并安排申请人接受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常识和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参加领证宣誓仪式后核发机动车驾驶证(推迟核发的出证日期也按科目四合格当日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