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卫生资格下面含初级药士、初级中药士、初级药师、初级中药师、主管药师、主管中药师6个方向的考试,根据学历的不同,要求的毕业时间不同,具体如下:
中专学历:毕业1年可以报考初级药士/中药士考试,毕业5年可以报考初级药师/中药师考试,受聘担任药师职务满7年可以报考主管药师/中药师考试。
大专学历:毕业1年可以报考初级药士/中药士考试,毕业3年可以报考初级药师/中药师考试,受聘担任药师职务满6年可以报考主管药师/中药师考试。
本科学历:毕业1年可以报考初级药师/中药师考试,受聘担任药师职务满4年可以报考主管药师/中药师考试。
硕士学位:毕业1年可以报考初级药师/中药师考试,受聘担任药师职务满2年可以报考主管药师/中药师考试。
博士学位:毕业可直接报考主管药师/中药师考试。
药学资格考试试卷全国统一。药学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药学资格考试考试试题均为客观题,采用计算机统一评分,不接受成绩复核申请。
药学资格考试考《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四个科目,四个考试科目均含100道试题,每题1分,满分100分,合格标准60分,四科均达到60分的,就算通过考试。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四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药学资格专业资格证书。
药学资格资格证书不需要注册,通过药学资格资格考试取得药学资格资格证书的,代表其具备被聘任药学资格职称的资格,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从获得资格证书的人员中择优聘任。
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本科以上毕业,从事药学专业工作满1年,可获得药师初级职称。
药师是初级职称,本科毕业在药店工作一年就可以申报,到单位管职称的部门(人事部门)领张申报表填上,不需要考试。主管医师是中级职称,只要获得药师证后在专业岗位工作满三年即可申报,需要考试。
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2012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一式2份;
3、本人近6个月小二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4、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报名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同时具备下列相应条件,凡未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者,按照《护士条例》,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并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的毕业生(包括2009年在校毕业生),可报名参加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获得省级以上教育和卫生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护理、助产专业学历;
2、获得省级以上教育和卫生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护理、助产专业专科学历;
3、获得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考生的报名资格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审核,考试合格者由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发给考试成绩合格证明,作为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有效证明。
有关说明:
1、报名人员必须在有关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内从事护理技术专业工作的人员或符合条件,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的毕业生(包括2013年在校毕业生);
2、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学历;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上述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工作年限计算截止2013年12月31日。所学专业须与报考专业对口(或相近),例如学药学类专业的,只可报考药学类资格,不可报考护理类资格,如此类推;
3、具有护理、助产专业中专或大专学历的人员,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合格者,可取得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具有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并达到《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护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限的,可直接聘任护师专业技术职务;
4、《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部分专业系主亚专业,主亚专业在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等科目考试中使用共用试卷;具体可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情况的说明”中的附件;
5、《暂行规定》所规定的有医疗事故责任者等情况不得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