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摸清借款人的为人和信用。被担保人的信誉越高,担保人的风险就越小。
2、了解借款人借钱目的。这一点非常非常重要,如果是借钱去做高风险的投资项目,那么建议不要给他作担保。原因很简单,别人想发财,你陪着担风险,最后没准他亏了,要你来买单。
3、调查借款人是否还有其它债务。有些借款人信誉虽好,但遇上债务危机爆发,无力偿还时,信誉也不拿来换钱花,因此不建议给负责累累的借款人作担保。
4、了解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借款人的收入水平是决定欠款能否偿清的重要因素。
5、搞清楚自己的经济实力,量力而行。
如果是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为他人的债务提供了担保的,这种情况产生的债务并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所以并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而是属于提供担保一方的个人债务,由一方自己承担。
【法律依据】
《担保法》第17条第1款,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不会坐牢,贷款担保只是民事行为,不会有刑事处罚,但是法院会根据当时担保协议或合同进行处理。如冻结担保人的财产,变卖等,要是担保人有钱的话,拒不承担责任的话,严重的话,可以行政拘留。
根据担保法规定,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这里的债权人既是主债的债权人。
担保人所承担的责任:
一、一般保证责任。
其所付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
二、连带保证责任。
其所付的责任是,当债务以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
当保证为一般保证时,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权人未就债务人的财产申请强制执行或执行担保物权未果前,拒绝债权人的请求偿还的权利。连带保证人没有这种权利。
1、如果是合同是有效的正规的,担保人需要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还款;
2、担保人如果不还法院有权对其个人名下的财产进行冻结,直到借贷者还款;
3、担保人不还款如果超过一定的时间会被银行黑户。
【法律依据】
《担保法》第三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一)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二)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