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是客观题科目,所有考试题型均为选择题,由计算机、光电阅读机等设备系统进行读卡阅卷,全部过程都是由计算机来完成,因此《安全生产管理》科目原则上是不能成绩复查的,只有参加考试但成绩为缺考的考生可以复查客观题科目的成绩。
申请复查注意事项如下:
1、客观题科目原则上不查分。复查成绩范围只限于考生本人不合格科目主观题考试成绩的复查,客观题(使用答题卡)成绩不在复查受理范围之内。
2、考生可在考试成绩单上注明的时间内,须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原件)、网上打印的成绩通知单及网上下载并填写的复查申请表,到当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公大厅提交复查申请。
3、申请人不能见试卷,复查试卷只复核申请人在试卷或答题纸上所作的答案有无漏评,计分、登分是否准确,是否有违纪记录或其它异常情况等,不对试卷进行重评,复查内容不涉及评分标准的掌握。
4、由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评阅试卷的,一般在考试成绩公布后两个月内,将复查结果通知申请者。如确因评卷、登分过程中的失误造成考试成绩错误的,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纠正。
5、对同一考试科目的成绩复查工作只受理一次。
注册安全工程师成绩查询时间:考后2个月左右。
注册安全工程师成绩查询入口: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cpta.com.cn/)。
凡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且在2002年底前已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满10年的专业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两个科目,只参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1、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5年;或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7年。
2、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或具有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5年。
3、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2年;或具有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
4、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1年;或具有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2年。
5、具有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1年。
6、取得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后,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
1、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5年;或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7年。
2、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或具有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5年。
3、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2年;或具有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
4、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1年;或具有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2年。
5、取得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后,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