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护师一共考四科。具体如下:
科目一:《基础知识》。
科目二:《相关专业知识》。
科目三:《专业知识》。
科目四:《专业实践能力》。
四个考试科目的题型:A1型题(单句型最佳选择题)、A2型题(病例摘要型最佳选择题)、A3型题(病例组型最佳选择题)、A4型题(病例串型最佳选择题)、B1型题(标准配伍题)五种、X型题(多项选择题)。
四个考试科目的题量:100题,每题1分,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一般以满分的百分之60来划分,即60合格。
1、初级护师考试设置为“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等4个科目。
2、护理学专业(初级护师)考试科目与内容:基础知识的考试内容是:临床常见病、多发病的病因及发病机制。
3、专业知识的考试内容是:临床常见病、多发病的临床表现、护理问题、护理措施。
4、相关专业知识的考试内容是:临床常见病、多发病辅助检查、治疗要点。
5、专业实践能力的考试内容是:护理学基础的有关理论与操作技术。
1、护理学、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妇产科护理学、儿科护理学、社区护理学为申报副主任护师的考试的六个亚专业。在考试中,六个专业的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考核内容相同。
2、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按能力根据报考亚专业的不同,所考核的内容不同,具体以官方专业要求为准。
3、副主任护师是护理人员的高级职称,是介于主管护师和主任护师之间的护理职称。
初级护师可以异地跨考。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制度,每年进行一次。
初级护师报名条件:
1、获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护理专业设置评审合格的中等卫生护士学校护理专业毕业证书;
2、获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护理专业专科毕业证书;
3、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境外中等或高等医学院校护理专业毕业证书和护士执业执照,其中外国人应当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的汉语水平考试HSK合格证明,并在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中见习3个月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