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西药师继续教育每年需30学分,其中公需科目10学分,专业科目20学分。执业西药师继续教育所有课程学习完成并考试通过后,在全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专业科目示范性网络培训平台首页,点击“证书打印”即可打印学分证明。
执业西药师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内容及方式如下:
(一)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内容:
学习内容涵盖执业药师应当掌握的思想政治、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诚信自律等基本知识。
1、思想政治应当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涵盖中国共产党的历史、理论和建设,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教育等;
2、法律法规涵盖法律及其历史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体系等公共领域的法律法规等;
3、职业道德涵盖社会主义道德、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职业道德准则和职业素养等;
4、诚信自律涵盖信用体系建设、行为规范、自律承诺、公益服务等。
(二)公需科目学习方式:
统一在人社部国家人事人才培训网执业药师公需平台(网址:chinanet.gov.cn)或手机客户端免费学习,考核合格,授予学分。
执业西药师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内容如下:
(一)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内容:
学习内容包括从事药学服务工作应当掌握的专业领域法律法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
1、专业领域法规涵盖卫生健康管理、药事管理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
2、专业知识涵盖药学专业知识、临床医学知识、药物治疗学知识、心理学知识、统计学知识、药学服务信息技术应用知识;药物合理使用的技术规范,常见病症的诊疗指南与应用;国内外药学领域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等;
3、专业技能涵盖临床思维能力、处方调剂能力、药学咨询能力、药物治疗管理能力、药物治疗评价能力、采集与分析信息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学习发展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等。
(二)专业科目学习方式:
可自主选择以下方式,考核合格,授予学分,学分全国范围内有效。
1、中国药师协会开展的示范性网络培训;
2、省级(执业)药师协会或药监部门认可的机构组织开展的各类业务培训;
3、药学相关专业的在职学历(学位)教育;
4、经省级(执业)药师协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全国执业西药师继续教育采取实行学分制,考生在所有课程学习完成并考试通过后,可以打印学分证明。执业西药师学分全国有效。
中税协五届十次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的《税务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自2019年2月1日起施行。2013年印发的《注册税务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同时废止。本办法规定税务师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
税务师应在取得税务师职业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规定学时,以保证税务师专业知识不断更新,能力不断提升。
执业师可以自愿选择参加继续教育的形式:
(一)中税协、地方税协组织的各类业务学习班;
(二)中税协网校举办的远程教育学习;
(三)中税协或地方税协组织的专题研讨会、学术报告会等;
(四)财税相关专业的在职学历(学位)教育、国家职业资格教育;
(五)经地方税协认可的其他方式。
不必。执业西药师考试每年举行一次,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规定四年为一个考试周期,即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四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而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