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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委托他人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房屋委托书公证怎么办理)

时间:2024-01-23 来源:互联网 作者:天才氏

当事人在不能亲自到场办理各类房产登记手续的情况下,应出具相应的有效委托书委托他人办理。并在委托书中详细地注明委托人与受托人姓名、房屋坐落、权证号、面积、委托原因、委托事项、委托权限、委托有效期以及委托人签字认可等相关信息。

【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权利人(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申请房屋权属登记”;

第十三条规定:“代理人申请登记时,除向登记机关交验代理人的有效证件外,还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权利人(申请人)的书面委托书”。

如何委托他人办理房屋权属登记

房屋委托书公证怎么办理

1、首先提出公证申请: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公证部门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房屋买卖合同、个人身份证件、产权证明、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材料。2、其次进行公证受理:公证部门对当事人的公证申请,经审查符合公证条件的,予以受理等。

房屋委托公证怎么撤销

根据《公证法》规定,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该公证书自始无效;公证书有其他错误的,公证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现在怎么办理委托监护人

现在办理委托监护人的方式是去所在的去或市的公证处办理即可。监护人将监护职责部分或全部委托给他人就是监护委托。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总则》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