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9年11月21日,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黄埔区开创大道、开泰大道早晚高峰时段实施货车限行的通告。
2、通告规定每天07时至09时30分及16时30分至19时30分禁止核定载质量为1.75吨以上(含1.75吨)货车和专项作业车、牵引质量为1.75吨以上(含1.75吨)的牵引车在以下范围内通行:开创大道(开源大道至广汕公路、不含开源大道)、开泰大道(荔红二路至科翔路)。
3、执行紧急任务的军、警用车辆、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道路养护、保洁车辆不受上述措施限制。违反本通告的,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理。通告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1、黄埔大道位于中国广州市天河区,因通达黄埔港而得名。全长有14.6公里,路宽60米,建于1956年,是广州东部出口的主干道之一,全段不设交通灯和斑马线,设计时速为60km/h。
2、黄埔大道起于中山一立交,止于蟹山公园南侧,黄埔大道全线分为西、中及东三段,中山一立交至华南快速干线为黄埔大道西,华南快速干线至车陂路为黄埔大道中,车陂路至蟹山西路为黄埔大道东。
1、广州实行的是非广州市车辆“开四停四”的规则,具体如下:
2、《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自2018年7月1日零时起,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含临时号牌车辆,下同)驶入本市以下范围(不含高速公路、华南快速干线、东南西环城市快速路),连续行驶时间最长不得超过4天(按自然日计算,下同),再次驶入须间隔4天以上(下称“开四停四”管理措施):
3、广州市大观路(广汕路至中山大道段,不含)、东环城市快速路(中山大道至东圃大桥段,不含)、珠江水道(东圃大桥至长洲岛至丫髻沙大桥至广和大桥段,海珠区南面、长洲岛和番禺区北面、海珠区和白云区西面、大坦沙和金沙洲东面),鸦岗大道(不含)、华南快速干线三期(鸦岗大道至春岗立交段,不含)、华南快速干线三期辅路(不含)、尖彭路(不含)、同泰路(不含)、广州大道北(同泰路以北段,不含)、华南快速干线二期(春岗立交段至广汕路段,不含)、广汕路(大观路至华南快速干线段,不含)合围的区域,以及进入上述区域的洛溪大桥、鹤洞大桥、洲头咀隧道、珠江隧道、珠江大桥东桥、金沙洲大桥。
广州限行规定:广州粤A本地车牌不限行;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含临时号牌车辆)驶入管控区域连续行驶时间最长不得超过4天,再次驶入须间隔4天以上。该规定核心内容就是“开四停四”,而外地车限行时间表是当天的24小时,不分早晚高峰。
外地车限行边界
1、大观路(广汕路 - 中山大道,不含);
2、东环城高速(中山大道 - 东浦大桥,不含);
3、珠江水道(东圃大桥 - 长洲岛 - 丫髻沙 - 广和大桥,海珠区南面、长洲岛和番禺区北面,海珠区与白云区西面,大坦沙和金沙洲东面);
4、鸦岗大道(不含);
5、华南快速三期(鸦岗大道 - 春岗立交,不含);
6、华南快速三期辅路(不含);
7、尖彭路(不含);
8、同泰路(不含);
9、广州大道北(同泰路以北段,不含);
10、华南快速二期(春岗立交段 - 广汕路,不含);
11、广汕路(大观路 - 华南快速干线,不含)。
广州限行处罚
广州全市电子警察拍摄系统对违反“开四停四”调控政策配套措施的外地车进行拍摄执法,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处200元罚款,并记3分。对于违反管理措施的行为,将按产生违法行为的自然日数量计算其违法行为次数,每辆车每个自然日处罚1次。